应纳税额超过1000万韩元时可分期缴纳
去年出售房地产和股票等却未进行预申报,或者转让2次以上却未将所得金额合并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在下月1日前完成转让所得税的最终申报和缴纳。国内股票只有大股东或非上市股票才有申报义务,但只要海外股票产生了转让所得,任何人都必须进行最终申报。
国税厅表示,将从4日起向约22万名需要进行最终申报的纳税人发送手机申报指南。具体包括:▲房地产1万人 ▲国内股票1.6万人 ▲境外股票18.2万人 ▲衍生品1.1万人等。
申报和缴纳可通过HomeTax(电脑端)或SonTax(手机端)进行电子申报,也可以纸质填写申报表后,提交至住所所在地主管税务所。
自愿缴纳的税款可在申报后通过虚拟账户转账,或通过信用卡、快捷支付等方式缴纳,也可以打印缴款书到金融机构缴纳。信用卡代缴手续费(缴纳税额的0.7%,借记卡为0.4%)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也可以分期缴纳。应缴纳的转让所得税在2000万韩元以下的,可将超过1000万韩元的部分分期至8月3日前缴纳;超过2000万韩元的,可将全部税额的50%分期至8月3日前缴纳。
国税厅将提供申报辅导服务。若纳税人已经有预申报记录,将通过“预申报记录预填服务”帮助其不遗漏相关内容。
特别是从今年起,如果仅凭录入的转让标的、取得日和转让日等信息即可确定税率,系统将自动填入;如无法确定,则通过对话式问答帮助纳税人查找并输入适用税率。
申报所需的证明材料,可用智能手机相机拍照后通过SonTax便捷提交,或领取虚拟传真号码后通过传真提交。
国税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最终申报对象未在申报期限(6月1日)前申报,将对未申报缴纳税额加征20%的未申报加算税;如未缴纳,则对未缴纳税额按每天0.022%征收滞纳加算税。”并称:“若有人故意虚假申报,或通过变相交易规避税负,将通过高强度税务稽查进行彻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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