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出行创新委通过16项监管沙盒议案
电池所有权归租赁公司 按月支付订阅费用
光州自动驾驶实证城市也可获临时行驶许可

今年下半年将试点引入一种新的电动汽车购买方式:消费者只购买车身,而将最昂贵的电池以租赁形式“借用”。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订阅费用,但由于电池价格约占电动汽车整车价格的40%,扣除电池价格后,电动汽车的购买门槛有望进一步降低。


国土交通部11日在第8次出行创新委员会会议上表示,面向普通消费者的电池订阅服务已被确定为创新技术示范特例(监管沙盒)项目。根据这一决定,现代汽车将从今年10月起,以2000辆车(目标规模)为对象,开展基于电池所有权分离模式的电动汽车电池订阅服务示范。


一旦被选为示范特例,就可以对因既有监管而难以导入的新技术或新服务进行试验和验证。最长可获得4年(2+2年)的示范机会,如若证明成效良好,将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正式纳入制度体系。由于按照现行《汽车管理法》无法按零部件区分所有权,因此此前不允许开展电池订阅服务。

京畿安养Fitin总部内,维修技师正在更换电动汽车电池包。姜珍亨 记者供图

京畿安养Fitin总部内,维修技师正在更换电动汽车电池包。姜珍亨 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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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此次特例,消费者可以只购买车身,而电池则向租赁公司按月支付使用费进行租用。具体租赁费用将在企业筹备过程中最终确定。尽管有观点认为,虽然可以降低初始购车成本,但需要每月缴费,最终消费者负担恐怕差异不大;不过国土交通部判断,由于租赁公司可以通过电池再利用等方式挖掘剩余价值,消费者的订阅费用也将维持在较低水平。国土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的目标是将电池租赁费用控制在与现有内燃机汽车维护成本相当的水平。”


同时,即便电池所有权被分离,当局也将进行监管,确保目前由电动汽车制造商承担的召回、免费维修、换货与退款等安全管理及消费者保护措施仍能得到落实。


当天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在被指定为自动驾驶示范城市的光州,允许200辆自动驾驶专用车辆在未取得自我认证的情况下申请临时行驶许可的方案。按照现行规定,要在普通道路上行驶,必须经过与量产车相同的自我认证程序,但此次将投入光州的“软件定义汽车”(SDV)难以取得自我认证,因此在道路实证方面受到限制。根据自动驾驶汽车安全运营规定,只要符合临时行驶许可标准,便可进行试运行。

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首脑会议召开前夕的28日,庆州HICO会展中心一带正在运营自动驾驶穿梭巴士。2025.10.28 记者 姜珍亨

在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首脑会议召开前夕的28日,庆州HICO会展中心一带正在运营自动驾驶穿梭巴士。2025.10.28 记者 姜珍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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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动驾驶现场应急车辆指定为紧急车辆的议案也被列入监管特例。发生道路事故或障碍时,现场应急车辆在法律上与普通车辆同等对待,在快速抵达现场并实施管控方面存在局限;通过此次特例,可将其指定为《道路交通法》意义上的紧急车辆。


此外,本次共有16项业务被指定为特例,包括:可自动阻断误操作急加速的油门踏板误操作防止装置;通过特殊改装车辆运送残障人士等交通弱势群体并提供随行服务的“交通弱势群体定制随行服务”;在同一辆大巴车上同时配置高端、优等和普通座席的运输服务;在车辆后部安装小型LED显示屏的服务等。



国土交通部部长 Kim Yundeok 表示:“我们将对消费者反应和相关争议进行细致验证,期待为今后制度化过程中制定合理标准作出贡献。”他还称:“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本次各项议案顺利推进,并通过完善制度,构建安全、便捷的未来出行环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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