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出尔反尔的原料猪脂企业,正威胁国民餐桌
违反流通标准将原料猪脂当作食用油销售
报道一出便修改标示和广告忙于抹去痕迹
警方考虑展开集中侦查…“威胁国民健康权”
“我们将其视为威胁国民健康权的重大事项。”
在本报报道了不符合食用标准的原料猪脂被当作烹调用食材进行流通和销售之后,警方表示已着手展开调查。为调查分布在首尔、庆北、大邱等全国各地的相关企业,此案将被移送至各地区管辖的警察署。警方也在考虑进行集中侦查。最初受理相关陈情的警方关系人表示,将建议“从提高侦查效率角度出发,有必要由一个机关集中承办相关案件,开展集中侦查”。
本报此前报道,用于生产食用猪脂的原料猪脂,违反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关于酸价的标准,被流通至市面。酸价是显示油脂新鲜度和酸败程度的指标。有企业甚至将原料猪脂包装成高端品牌猪油的样式进行销售,并积极引导消费者将其用于炒菜、煎烙等料理。产品还供应给百货公司名品馆,在线下市场流通。
报道发布后,相关企业急于“抹去痕迹”,或修改标示,或中止销售,先前在采访中自信表示“没有问题”的态度出现逆转。1家供货企业和1家销售企业修改了标示和广告,另有2家干脆停止销售。有一家销售企业则更换了供货渠道,改口称“本公司销售的是食用猪脂而非原料猪脂”。曾相信“吃了没问题”的既有说明而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很可能在未察觉问题的情况下,持续食用超出安全标准的产品。
也存在在明知违反标准的情况下仍实施行为的疑点。有企业向记者声称,“因为少经过化学精制过程,反而更安全、更美味”,并以“经过精制工序会降低风味”为逻辑,甚至贬低合规企业。这种说法缺乏科学依据。对此,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明确表示,达不到标准却主张安全性是缺乏说服力的。
在市面上流通的食品必须符合严格的安全标准,因为食品安全性与国民的健康权直接相关。一旦没有标准,流通过程中的责任归属也会变得不明确。尤其是油脂类,即便发生酸败,一般人也难以仅凭气味或颜色判断是否异常。安全标准实质上是为了阻止未经验证的不合格食品登上国民餐桌而设置的最低安全防线。
法律规定的标准不是建议,而是义务。如果出于便利一再无视标准,其后果最终将由消费者承担。以口味和利润为借口,绝不可能凌驾于国民安全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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