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修正令将施行

今后,被告人、被害人等案件关系人将可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免费查阅或复制案件记录。


法务部于26日就此内容预告了部分修订的《有关案件记录阅览、誊录的方法及手续费等的规定》修正案立法。法务部表示:“由于在审判中阅览、誊录案件记录与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宪法上的迅速受审权、被害人的审判程序陈述权保障直接相关,因此制定了全额免除手续费的特别规定。”


今后,在提起公诉后至提交证据前,对于由检察厅管理的案件记录,如被告人和被害人等申请阅览、复制,将可免费获取相关记录。该修正案将于今年5月施行。


此前,案件关系人如要在审判中就案件记录申请阅览、誊录,每件案件记录需缴纳500韩元手续费,每页文书还需另缴50韩元手续费。迄今为止,为在审判中阅览、复制案件记录,被告人、被害人及辩护人等每年承担的手续费高达18亿韩元。总统 Lee Jaemyung 在去年12月法务部业务汇报中曾指示改进阅览、誊录程序。


法务部长 Jung Seongho 表示:“案件记录的阅览、誊录权是实现国民诉讼请求权的起点,应当得到充分保障。今后也将从多方面推进制度改进方案,使案件关系人切实体会到变化。”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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