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启动后“摸黑”工作…85%合作公司未获书面合同
检验结果一拖再拖…延迟付款利息也未支付
DB集团旗下专门从事信息技术服务的子公司 DB I&C,在未与数百家合作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委托其提供服务,被曝出滥用“甲方”地位的行为,已被公平交易委员会查处。调查显示,信息技术行业长期存在的“先施工、后签约”顽疾十分普遍,受害企业占到全部交易对象的十分之八以上。
公平交易委员会16日表示,已决定对违反向承揽企业出具书面合同义务的 DB I&C 作出整改命令,并处以2.11亿韩元的罚款。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介绍,DB I&C 自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在将652件信息系统构建等服务业务委托给394家承揽企业时,并未在服务开始前出具载明分包价款等法定记载事项的书面合同,而是最迟在作业开始后58日才予以出具。调查结果显示,在此期间与其交易的承揽企业中,约有85.4%遭受了这种书面合同延迟出具的侵害。
根据《分包交易公正化相关法律》,发包方必须在服务开始前出具书面合同。这一义务是为了明确合同内容,预防纠纷并保护下游企业利益的最基本要求,但 DB I&C 却在两年多时间里一直未予遵守。
DB I&C 违法行为并不止于合同出具环节。该公司在收取标的物后,未在法定期限10日内通知检验结果,导致价款支付时间被推迟。针对6家承揽企业的服务成果,其检验通知最多被拖延了26日。
此外,该公司在向45家承揽企业支付分包价款时,虽然超过了法定支付期限(60日),却未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在价款结算过程中也反复实施不公平行为。
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本次措施的意义在于查处并制裁了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长期以来习以为常的不公平行为。尤其是考虑到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受害企业占绝大多数,因此作出了严厉处理。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今后也将继续强化对违反书面合同出具义务行为的检查,把调查力量集中在信息通信等新兴产业领域,努力促使公正的分包交易秩序得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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