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力量党议员 Jo Jiyeon(庆尚北道庆山市)于5日作为代表提出了将公推贿赂犯罪的公诉时效由现行的6个月延长至5年的《公职选举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这是继上月提出加强公推贿赂犯罪处罚力度并延长被选举权限制期限的法案之后,为杜绝公推贿赂而推进的“系列立法”中的第二个法案。


现行法律将包括公推贿赂在内的《公职选举法》所规定罪行的公诉时效,规定为选举日后6个月。

国民力量党议员 Jo Jiyeon

国民力量党议员 Jo Jiye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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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鉴于公推贿赂犯罪的特性,要在6个月内完成证据收集并提起公诉,在现实中存在局限,这一指摘持续被提出。自1994年《公职选举法》制定以来,选举犯罪的公诉时效已维持30余年未作调整。


因此,修正案拟将与政党候选人推荐相关的禁止收受金品违法行为的公诉时效大幅延长至5年,以此杜绝在公推过程中发生的非法金品收受行为。


此前,Jo议员已于上月24日作为代表提出《公职选举法》修正案,将公推贿赂的法定刑提高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至7000万韩元不等的罚金,并规定一旦被判处罚金、缓刑或有期徒刑,将限制其20年内的被选举权。



Jo议员表示:“本次修正案是上月提出的《公职选举法》修正案的延长线上的法案,将努力推动杜绝公推贿赂的法案尽快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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