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并惩罚虚假事实、侮辱等行为

为惩处针对“10·29梨泰院惨案”遇难者及遗属的侮辱和名誉毁损等行为,《梨泰院惨案特别法》修正案于26日在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法案审查第二小委员会过关。


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法案审查第二小委员会当天表决通过了《梨泰院惨案特别法》修正案。修正案规定,禁止并可惩处针对梨泰院惨案遇难者及受害者的散布虚假事实、名誉毁损、侮辱等二次伤害行为。


为查明“10·29梨泰院惨案”真相并防止类似事件重演而设立的特别调查委员会(特调委)在委托鉴定时,可要求鉴定人进行宣誓或提交宣誓书的内容也被写入其中。


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法案审查第二小委员会当天表决通过了梨泰院惨案特别法修正案。联合新闻提供

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法案审查第二小委员会当天表决通过了梨泰院惨案特别法修正案。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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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在总统官邸以及国会议长、大法院长、宪法法院长公馆附近举行集会的《关于集会与示威的法律》(集示法)修正案,以及将毒品成瘾者新增为警察公务员任用不合格事由的《警察公务员法》修正案,也于当天在法案小委员会获得通过。


包含恢复地方政党组织“地区党部”等内容的《政党法》《政治资金法》《公职选举法》修正案,将在今后组建的政治改革特别委员会(政改特委)中继续讨论。



引入国民投票提前投票制度以及为海外公民和船上投票等作出规定的《国民投票法》修正案,亦于当天提交法案小委员会审议,但决定今后再作进一步讨论。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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