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将再虐待率纳入管理评估
英国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事后管理过程需严密追踪
应当义务化父母教育并加重惩罚
儿童虐待事件并不会因国家的一次性介入而结束。发达国家以数据为基础追踪再次虐待情况,并通过经过验证的项目降低风险。这是因为人们形成了这样一种共识:在国家层面长期观察儿童回家后是否再次面临安全威胁的体系才是关键。
◆在案件结案后继续追踪的国家
据美国联邦卫生与公众服务部下属儿童与家庭局15日消息,美国将再次虐待情况作为指标进行管理。尤其是通过“儿童与家庭服务评估(CFSR)”制度,定期评估各州的工作成效,并将12个月内再次虐待率作为最重要的指标。所有州每年都必须报告这一数值,数值越低,绩效越被认可。一些州还通过微软的“Power BI”仪表板实时公开再次虐待率。借此,政策决策者可以立即掌握全州、各县以及各项目层面的绩效,并对表现不佳的地区下达预算调整或整改命令。
美国以财政资金支持在科学上已被证明有效的项目。具有代表性的包括“NFP(Nurse-Family Partnership,护士-家庭伙伴关系)”、“HFNY(Healthy Families New York,健康家庭纽约)”、“SafeCare”模式。NFP由护士从孕期开始一直到孩子满2岁为止上门访问,指导父母教育和健康管理。多项随机对照试验证实,该项目可将儿童虐待和疏忽事件减少20%至50%。HFNY则由社会工作者在3年时间里定期上门,帮助改善亲子互动。研究结果显示,被再次登记为虐待施害者的风险几乎减少了一半。SafeCare是一个为期18周的密集项目,将家庭安全检查与父母教育相结合,在临床试验中显著降低了再次虐待率。
英国则对地方政府追究强有力的责任。最重要的指标是12个月内再次受理率,即被认定需要儿童保护服务的儿童在1年内再次被转介的比例。以2023—2024年为准,这一比例为22.4%。各地方政府每月、每季度对该数值进行自我分析并制定对策。中央政府通过定期审计评估其绩效,如未达到标准则提出整改建议。再次受理率向全体国民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查询。透明数据与严格审计相结合的结构,成为督促地方政府开展长期儿童安全管理的动力。
澳大利亚在国家层面整合儿童保护数据。卫生与福利研究所(AIHW)每年发布《Child Protection Australia》(澳大利亚儿童保护)报告,不仅统计单纯的案件数量,还追踪儿童的后续管理情况。也就是说,以数据记录从首次举报、调查、虐待认定、法院命令,到回归原生家庭或进入家庭外安置的全过程。报告一目了然地呈现:儿童在回家后是否再次接触保护体系,哪些服务在预防再次虐待方面更为有效。其结果成为评估何种介入有效的依据,并与下一年度的政策和预算相衔接。
这三个国家的共性十分明确:将再次虐待率和再次受理率指标化并透明公开,在州或地方政府层面进行绩效管理和比较。同时,对绩效较差的地区要求进行强有力的审计和整改,并集中投资于效果已被证实的长期介入项目。此外,数据会立即体现在政策和预算上。
相较之下,我国关于再次虐待的统计仍停留在零散层面。全国性的标准化、评估与推广体系不够完善,长期追踪数据也不充分。随着“案件结案”这一行政用语的出现,孩子们又一次被推回到危险之中。首尔女子大学社会福利学系教授 Jung Jaehoon 表示:“目前由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个案管理,而专家仅参与评估,实际上仍停留在短期介入层面”,“应参考海外经验,由各机构共同为儿童状况设定短期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长期管理。”
◆准备不足的返家安置,‘预见中的悲剧’
韩国儿童虐待预防协会会长 Lee Baegeun 在接受《亚洲经济》采访时指出:“在父母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把孩子送回家,悲剧就会重演”,“在大多数儿童虐待施害者都是父母的情形下,由于咨询、治疗、教育等矫治过程未能得到切实落实,才会发生再次虐待。”2019年,在仁川,一名儿童因继父虐待被送往机构安置,回家后仅两个月又遭虐待致死。
再次虐待远不止是伤害的简单重复,而是给儿童留下比以前更为严重的心理创伤,严重时甚至会导致死亡。该协会会长表示:“在100名受虐儿童中,大约有16名会再次遭受虐待,可见再次虐待问题之严重”,“由于举报引发父母的报复心理而导致再次虐待的情况很多,此时虐待程度往往更为恶化。”
他还指出了一线系统在结构上的缺陷。儿童虐待由警方负责侦查、地方政府公务员负责调查,导致专业性不足,加之对信访投诉的顾虑,积极调查往往受到抑制。这被评价为惩罚与矫治无法同步推进的结构性局限。此外,人力与设施不足、举报率偏低也依然是难题。全国儿童保护专业机构仅有98处,往往一名咨询员要负责数十名儿童。庇护所也只有全国151处,因容量有限,儿童被迫再次回家的情况屡见不鲜。
该协会会长提出,将父母教育义务化并加强惩罚力度是解决之道。他强调:“许多有虐待经历的父母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养育方式有问题”,“应在公共教育课程中将父母角色教育设为必修,并改变轻罚的惯例。”他还补充说:“家庭中的虐待经历会演变为校园暴力和社会暴力”,“必须在全社会树立这样一种共识:虐待绝对不可能被容忍,它是一种犯罪。”
※《民法》已经修订,即便是父母也无权体罚儿童,如对儿童实施身体、情绪或性方面的虐待,可被判处最高10年有期徒刑等刑罚。任何人一旦怀疑存在儿童虐待,请拨打112举报;如在儿童养育、支持等方面遇到困难,请拨打129(保健福利咨询中心)寻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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