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原道襄阳郡12日表示,已于本月10日对辖区内1386辆老旧柴油车征收下半年环境改善负担金共计4200余万韩元。
环境改善负担金是根据《环境改善费用负担法》实施的制度,由环境污染的责任方分担环境改善所需费用的一部分。以2012年7月以前生产的老旧柴油车为对象,每年3月和9月各征收一次。
本次征收金额以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车辆所有时间为基准,按后付制方式计算。如发生汽车买卖、报废、地址变更等变更事由,将以变更日为基准按日折算;由于在所有权转移或报废后仍可能被征收,车主必须核对缴费通知书上记载的使用期间。
重度残障人士、基础生活补助对象、国家有功者(1至7级)可就名下1辆柴油车免征环境改善负担金。
缴费期限截至今年9月30日。可通过▲银行现金自动存取款机(CD/ATM)▲互联网GIRO缴费系统▲虚拟账号▲地方税综合缴纳网站Wetax▲信用卡等方式缴纳。若未在期限内缴纳,将被加征3%的滞纳金;如在催缴期限内仍未缴纳,按照地方税欠税处分程序,汽车或不动产等财产可能被查封,纳税人将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襄阳郡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改善负担金是为营造舒适大气环境而设立的制度,我们将通过系统性的征收与管理,尽最大努力延续本郡在超细颗粒物浓度全国最低、空气质量全国第一城市方面的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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