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酷暑停工只是基本…海外先立法保障[危机中的劳动者]④
日本高温作业强制停工
法国也可请求惩罚性赔偿
专家称“亟需积极干预”
随着酷暑成为日常,各国纷纷加快应对步伐。在气温达到一定水平时就强制停止作业,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休息空间、饮用水和制冷设备。相反,在温度计同样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我国的应对仍然迟缓。
日本自上月起实施修订后的《中暑预防告示》。在室内外作业场所中,只要气温在31摄氏度以上,或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炎热体感指数)在28以上,且劳动者每日在此环境下工作4小时以上,用人单位就必须建立报告体系,及早发现出现危险征兆的劳动者。一旦怀疑发生中暑,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体温调节等适当措施。若违反规定,最高可处6个月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罚金。该制度实施后,企业一线现场也随之发生变化。日本建筑企业Daito Trust开发了利用热电冷却技术的降温夹克,并于本月初向约1500名员工发放。近期在气温超过35摄氏度的东京建筑工地上,已开始实际穿着使用。
法国自本月起通过“2025-482号公告令”将用人单位在酷暑中的应对义务法律化。在4级(绿色、黄色、橙色、红色)高温预警体系中,只要达到黄色及以上就立即适用。此时,用人单位必须采取调整工作时间、提供休息场所、供应饮用水、运行制冷设备等措施。劳动监察官在现场检查后,可在8日内下达整改命令,一旦发生损害,还可以向经营者提起惩罚性损害赔偿请求。
美国目前在加利福尼亚州、俄勒冈州、华盛顿州、科罗拉多州和明尼苏达州等5个州实施州政府层面的高温防护规定。加利福尼亚州规定,在气温达到32.2摄氏度以上时,必须为户外劳动者每2小时提供不少于10分钟的休息时间;俄勒冈州则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室内劳动者。马里兰州计划自今年9月起实施规定:在气温达到26.7摄氏度以上时,必须为室内外劳动者提供冷水、确保休息空间、保障最长14天的高温适应期,并在高温时额外提供休息。隶属联邦劳工部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目前正推动制定相关规定,内容包括在26.7摄氏度以上时,每2小时保证15分钟休息。上月还召开了由工会和产业安全专家等参与的非正式听证会。
德国对室内作业场所的适宜温度作出了明确规定。气温超过26摄氏度时,建议采取遮挡阳光、提供饮料、放宽着装等措施;达到30摄氏度以上时,则要求必须扩大休息时间并调整工作时间;超过35摄氏度则被归类为不适合作业的环境。希腊在发布高温预报时,对户外劳动者及配送从业人员从中午到下午5点强制实施休息。
专家强调,既然气候危机已成为日常,政府就必须更加积极介入。韩国劳动社会研究所理事长 Kim Yuseon 表示:“当前这样的酷暑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不能只依赖事业场所的自律”,“对于小微企业,有必要同时提供国家层面的行政和财政支持”。
高丽大学劳动大学院教授 Kim Seonghee 称:“有必要将夏季集中休假制度、按季节实行的弹性工作制、短期人力运用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构建灵活的生产运营体系”,“由于难以预测何时、会热到什么程度,必须建立能够对日程、生产和人力运用进行可变调整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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