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妨碍正当投票工作和图利相关人员的行为坚决应对”
仁川中区选举管理委员会30日表示,已以在第21届总统选举提前投票过程中妨碍投票工作并殴打选举事务关系人等嫌疑,将监察员A某等2人举报至警方。
据选管委介绍,A某于29日在仁川市中区一处提前投票站内,主张“为防止舞弊选举,要在管内提前投票箱投入口封条和投票箱盖子上加盖骑缝章的方式签名”,以此妨碍投票箱的封印、封箱及回送工作。此外,他在移交管外提前回送用信封的过程中,被控有抓住选举事务关系人手臂等实施暴力的嫌疑。
一同被举报的B某则被指,尽管并非监察员身份,却擅自进入投票站,妨碍投票箱封印、封闭作业。
根据《公职选举法》,除拟进行投票的选民和监察员、投票管理官、投票事务员以及选管委委员和工作人员外,他人禁止出入投票站。如无正当理由干涉投票,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损毁投票箱的,可被判处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殴打投票事务关系人的,则属于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至3000万韩元罚金的对象。
仁川市选管委强调,将对妨碍正当投票工作或对选举事务关系人实施暴行、威胁等危害的行为予以坚决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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