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南选举委员会以涉嫌行贿行为和提交虚假资料举报包括公务员在内3人
向当地居民等约250人发放价值约70万韩元的宣传品
忠清南道选举管理委员会8日表示,已于本月7日以向选区居民实施非法赠与行为、提交虚假资料等嫌疑,将2名公务员和A团体会长等3人向大田地方检察厅洪城支厅举报。
据忠清南道选举管理委员会介绍,这些人隶属于B地方自治团体,今年2月末在政府大楼内举办与企业招商有关的活动时,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向包括当地居民在内的约250人提供了价值约70万韩元的宣传品,因而受到指控。
此外,他们还被查出擅自篡改相关资料,向选举管理委员会虚假提交,并在辖区内张贴了20幅宣传地方自治团体长业绩内容的横幅。
根据《公职选举法》第85条、第86条、第114条、第272条之2等规定,公务员不得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进行赠与行为,也不得以可能影响选举的方式宣传地方自治团体长的业绩。
同时,也禁止对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资料提交要求不予配合或提交虚假资料的行为。
忠清南道选举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公务员身份非法介入选举的行为,是严重破坏选举公正性和自由的重大违法行为”,并称“为树立正确的选举文化,有必要采取严厉措施”。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