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间受理444件损害救济
视为正式合同拒绝退款
以赠品为诱饵诱导支付订金

最近前往婚博会的准新娘金某(33岁)与礼品公司A社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30万韩元的定金。她是被商家“当天在现场支付定金就发放七折优惠券”的承诺所打动。金某一周后前往该公司,但因没有中意的礼品,便要求退还定金。然而该公司方面称合同中已明确写明“不可退款”条款,表示无法退还定金。


参加婚博会的部分商家在诱导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后,拒绝退款的情况接连发生。这些商家主张,消费者一旦支付定金,即视为正式合同已经成立,因此坚持“不可退款”的立场。


在首尔麻浦区阿峴洞婚纱一条街上,一名市民从身着婚纱的模特前走过。韩联社供图

在首尔麻浦区阿峴洞婚纱一条街上,一名市民从身着婚纱的模特前走过。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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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韩国消费者院去年9月发布的资料统计,自2022年至去年7月,与婚博会相关的损害救济申请共计444件。作为救济事由,拒绝撤销要约的情况最多,占46.8%(208件),其次是拒绝解除合同及索要过高违约金,占43%(191件)。从品目来看,婚礼筹备代办服务占48.2%(214件),礼服及韩服租赁占20.5%(91件),贵金属等礼品合同占14.6%(65件)。


实际上,在即将结婚的准新人当中,通过婚博会与礼品及礼服公司签约后,被拒绝退款的案例大量出现。他们吐露称,是被赠品所诱惑,稀里糊涂就在当天签了合同。


准新郎朴某(34岁)表示:“礼服公司说,只要在现场支付定金,就会免费赠送价值数十万韩元的手工皮鞋作为服务”,“商家把赠品拿出来摆在眼前时,顾客就会觉得,如果按原价购买商品就亏了”。


问题在于,如果事后改变主意想要撤销合同时,很难拿回定金。这些商家认为,消费者支付定金的同时,正式合同已经成立,因此无法退款,还会在合同中单独写明“不可退款”条款。


预计明年12月结婚的准新娘崔某(29岁)因为没能从礼品公司拿回定金,最终只得按原计划完成购买。崔某表示:“公司方面称合同上写有不可退款条款,拒绝返还定金”,“因为舍不得已经付出去的钱,只能硬着头皮购买了结婚戒指”。


然而,消费者界指出,婚庆公司的拒绝退款行为存在违法嫌疑。通过婚博会达成的合同,属于经营者在自己营业场所之外销售服务的行为,因此应适用《上门销售等相关法律》(上门销售法)中的退款规定。



韩国消费者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门销售法,消费者可在14日内要求撤销要约或退还定金”,“若商家拒绝退款,消费者可以通过韩国消费者院申请损害救济,如经营者仍拒绝,可通过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启动调解程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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