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涉嫌妨碍公务长达18分钟

在仁川一处公寓内,一名70多岁女性因快递员没有帮忙拦住即将关闭的电梯门而殴打对方,被判处罚金。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4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Gong Ujin)18日表示,以涉嫌暴行及业务妨碍被起诉的A某(77岁),被判处罚金100万韩元,缓期1年执行。


殴打快递员的七旬女性被判处罚金刑并宣告缓刑。照片与报道中提及的具体表述无关。

殴打快递员的七旬女性被判处罚金刑并宣告缓刑。照片与报道中提及的具体表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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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指控于去年5月16日下午5时20分左右,在仁川西区深谷洞一处公寓内,因快递员没有帮忙拦住电梯门,用手多次击打快递员B某(31岁)的背部。


此外,为了躲避殴打而离开的B某遭到A某一路追赶并辱骂,A某还多次推搡B某的肩部和胸部进行殴打。A某还被控用身体挡在为进行快递配送业务而移动的B某的快递车辆前方,并用手抓住驾驶座车门,阻止B某上车,在18分钟内妨碍其履行工作。



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说明称:“关于主要部分,受害人的陈述具体且前后一致,并且与其他客观证据大体相符,可以认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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