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当店主无薪干了一年” 父亲生计被断 [双面麦当劳]①
麦当劳长期加盟店主专访
利用“合同期10年”加盟事业法漏洞
解约盈利门店后改为直营店
“公平交易委员会就违反《加盟事业法》嫌疑作出无嫌疑决定,认为这并非不当续约拒绝。由于原告诉讼请求的原因是违反《加盟事业法》,因此为证明无效而进行原告方证人询问的必要性大幅降低。”
国内最大律师事务所金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述结束后,原告席上败局已现。这起诉讼从一开始就明知是“以卵击石”。
“为了成为加盟店主,我在直营门店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持续9个月,一边烤肉饼一边接受培训。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坚信总部说的可以‘世代相传地做这门生意’。如果只是打算做10年就不干了,我又何必白干将近1年呢。”
曾经营麦当劳大邱晋川店的店主 Yeo某在首尔江南区律师事务所Renaissance接受《亚洲经济》采访时,愤懑不已。Yeo某自2013年4月起经营位于大邱地铁1号线晋川站附近的麦当劳大邱晋川得来速(DT)店,直到去年4月被Korea McDonald’s拒绝续签加盟合同。
Yeo某与在相近时间被拒绝续约的麦当劳金浦高村店店主 Ko某、天安斗井店店主 Kim某一道,于去年对Korea McDonald’s提起确认加盟合同续约拒绝无效之诉,目前一审正在进行中。经过上月17日的辩论后,法院计划于12月12日传唤Korea McDonald’s副社长 Han Yeonmi 出庭作证。
“Han副社长的‘长期经营’承诺”
Yeo某于2013年4月与Korea McDonald’s签订加盟合同,经营大邱晋川DT门店。合同期限为2013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共10年。加盟金为2.25万美元(约3000万韩元)。Korea McDonald’s将其承租的建筑再转租给加盟店,由加盟店按销售额的14%支付转租费。此外,Yeo某还以营业权、设备、室内装修等名义向Korea McDonald’s支付了总计10亿韩元。
据Yeo某介绍,大邱晋川店开业时,当时担任总部加盟事业理事的Han副社长表示,“麦当劳是一门10年以上的长期经营生意”,“要经营多家门店才能赚钱”,劝其进行多店铺经营。相信了这番话的Yeo某,从2013年的大邱晋川店开始,到2015年的大邱教育大学店,先后开出共5家门店。为此,他还办理了由总部撮合的贷款。
但据其主张,自2017年起,因有消费者称吃了麦当劳汉堡后患上溶血性尿毒综合征,被判定为肾功能障碍2级,并起诉Korea McDonald’s,由此引发所谓“汉堡病”争议和抵制运动,再加上2020年新冠19大流行期间销售额骤减,他在过去5年间一直处于经营困难之中。
他说:“由于‘汉堡病’争议和新冠19疫情等原因,销售额骤减,造成了10亿韩元的损失。为此我解除了保险,还办理了信用贷款,但连销售业绩优秀门店的合同续约都告吹,现在已是毫无挽回余地的绝望局面。”金浦高村店的Ko某也表示:“Han副社长在2015年担任加盟团队组长时,于每季度举行的店主会议上表示‘会为所有人续约,请大家做可以世代相传的生意’,并鼓励多店铺经营,我也相信了这番话。这样的发言在采访或宣传报道中也很容易找到。”
“推进出售Korea McDonald’s后态度急转直下”
曾承诺“世代相传经营”的Korea McDonald’s态度急转直下,是在2016年开始推进出售之后。当时持有Korea McDonald’s 100%股权的美国McDonald’s Global与每日乳业·凯雷财团就出售进行协商,但最终告吹。此后,被挂牌出售的Korea McDonald’s持续物色收购方。
Korea McDonald’s在去年与东远集团的出售告吹后,于今年9月与被视为出售前哨阶段的卡塔尔企业“卡马勒·阿勒·马纳”签署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所谓战略合作伙伴是一种总特许经营商,Al Mana通过本次谈判获得了Korea McDonald’s的经营权。Yeo某主张:“Korea McDonald’s先是推进扩大既有加盟店的政策,等到出售方向确定后,又为了抬高身价,将业绩优异的加盟店改为直营店。”
事实上,Korea McDonald’s一直在快速推进将加盟店改为直营店。2018年3月,其主动注销了向公平交易委员会提交的信息公开书,停止招募加盟店。根据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数据,麦当劳加盟店数量从2018年的127家,降至2020年的106家、2022年的83家。去年仅剩76家。大部分到期终止合同的加盟店都被转为直营店。结果,目前400多家门店中约80%由直营店运营。
Korea McDonald’s相关负责人则划清界限称:“这与出售无关。”但Korea McDonald’s从今年起又重新在加盟事业信息公开书中登记,并开始招募新的加盟店。
将“加盟合同10年”写入《加盟事业法》成了“绊脚石”
麦当劳拒绝续签加盟合同,是利用现行《加盟事业法》的典型案例。《加盟事业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加盟店主的合同续签权“只能在整体加盟合同期间不超过10年的范围内行使”。因此,加盟总部对经营超过10年的加盟店主提出不当要求并解除加盟合同的案例接连发生。
公平交易委员会虽在2019年出台了《为长期门店实现稳定合同续签的加盟领域指导方针》,规定即使合同期限超过10年,只要不存在重大违约或营业评价不达标等可归责事由,加盟总部不得拒绝延长合同,但有舆论认为,该方针的实效性很低。
在去年的国会国政监察中,据现为无党籍议员、时任共同民主党议员的Kim Jongmin从公平交易委员会获得的资料显示,自2019年5月至去年8月,提交至公平交易委员会的续约拒绝相关举报仅有9件。其中5件以“难以认为续约拒绝事由不当”为由被作无嫌疑处理。针对加盟企业作出措施的,仅有1件整改命令、1件警告等“轻飘飘”的处罚。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年8月还曾就Yeo某提起的麦当劳违反《加盟事业法》行为作出“无嫌疑”结论。
Korea McDonald’s也以“业主评估”(Owner Review)作为拒绝续签加盟合同的依据。Korea McDonald’s相关负责人表示:“提起诉讼的店主们都在作为续约依据的业主评估中多次不达标,因此未能重新签约。”业主评估是每年进行的店主评价,大致分为7个项目,只要有1个项目不达标,就会被判定为不合格。
但店主们主张,为了尽量减少合同续签,Korea McDonald’s刻意提高了通过业主评估的门槛。店主们为准确把握合同续签与业主评估之间的关联性,曾向Korea McDonald’s索要相关资料,但遭到拒绝。Yeo某指出:“自2013年大邱晋川店开业到2016年,我一直通过了业主评估,但从2017年起就连续不及格,全国销售额排名第二的天安斗井店也是如此。”他接着表示:“当年他们还用各种小伎俩给多店铺经营店主加分,如今却以缺乏客观性的业主评估为依据,声称难以续签合同,实在令人无语。”
一分钱转让费没拿到却背上债务的店主:“本为弱者设立的法律反倒对强者有利”
曾一度负责5家麦当劳门店的Yeo某,目前只在经营大邱教育大学店。Ko某则在经营牛眠山店。但他们预计,明年的合同续签也将被拒绝。
让Yeo某更加委屈的是,与一般加盟事业不同,他一分钱转让费都拿不到。加盟店主们为经营麦当劳,名义上支付了2.25万美元(约3000万韩元)的加盟金,并为门店10年营业权及设施支付了约5亿至10亿韩元的转让对价。但这些金额在合同终止后全部归零。
Yeo某表示:“在麦当劳门店的情况下,总部是承租人,店主则以转租(承租人再转租给第三方)的方式经营,因此无论经营得多好,店主都拿不到任何转让费。”也就是说,即便店主再怎么努力经营、创下优异销售业绩,只要合同续签被拒绝,就拿不到任何转让费,只能离开门店,这就是目前麦当劳店主们的处境。
律师事务所Renaissance律师 Kim Taejung 表示:“《加盟事业法》之所以保障10年的合同续签权,是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店主,但Korea McDonald’s却将其有利地用在自己身上。公平交易委员会虽为弥补这一漏洞制定了长期门店稳定续签合同的指引,但这一指引同样形同虚设。”
※依据现行将加盟合同期限规定为10年的《加盟事业法》,如您因被拒绝续签加盟合同而遭受损失,欢迎提供相关案例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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