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骑违法吗?”…电动滑板车、滑板车使用者一头雾水
去年发生事故1930起
可通行区域各不相同
近期,防弹少年团(BTS)成员Suga因电动滑板车问题成为争议焦点之际,由于社会对原动机装置自行车相关法律和制度缺乏认知,安全问题正日益严重。
根据19日韩国道路交通公团交通事故分析系统(TAAS)数据,去年原动机装置自行车事故共发生1930起,3040人受伤,36人死亡。大部分使用者对相关运营规定本身并不了解。对个人型移动装置(PM)行驶情况进行实态调查的结果显示,受访者中有63.5%曾在人行道上行驶,91.1%未佩戴安全头盔。
PM和电动滑板车在道路交通法上被归类为原动机装置自行车,属于汽车范畴。PM是指最高时速低于23公里、总重量低于30公斤的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平衡车、电动自行车等。仅持有驾驶证者方可使用,一旦发生事故,将按交通事故处理。不得在人行道等行人通行的步道上行驶。
不过,适用的监管规定存在差异。PM可以在自行车道上通行,但电动滑板车则不可以。PM驾驶者在没有设置自行车道的路段必须在车行道右侧最边缘行驶。如被查出无证驾驶,对PM驾驶者处以10万韩元罚款,对电动滑板车驾驶者处以不超过30万韩元罚金。饮酒后驾驶PM不适用刑事处罚,但会被处以驾照吊销或取消,以及10万韩元罚款。相反,电动滑板车则适用刑事处罚,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罚金。
目前,国会正接连提出与原动机装置自行车相关的法案。共同民主党议员Mo Gyeongjong本月12日提出法案,旨在补充针对违章停放PM的罚款条款。同一政党议员Lim Hoseon上月8日提交法案,拟将PM的最高时速由现行的25公里下调至20公里。
道路交通公团教授Choi Jaewon表示:“目前很多人骑着PM或电动滑板车等在路上行驶,随意丢放在街头,或在人行道上行驶,频繁出现威胁安全的情况”,“与其依赖立法解决,不如先通过与相关企业协作,讨论如何改善安全问题,这一点更有必要。”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