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帮助未遂诈骗
在缓刑期间再次犯案

一名20多岁男子为赚取20万韩元向电信诈骗组织提供自己账户号码,被判处有期徒刑。

为赚20万却进牢房…20多岁男子充当电信诈骗取款手被判监禁 View original image

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3单独合议庭法官 Kim Bora 于10日表示,因被控帮助诈骗未遂罪,对23岁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A某通过互联网寻找高收益兼职时,被雇主B某提出的“只要把打入你账户的钱取出来交给我,就按日支付20万韩元”的条件所诱惑,因而提供了以自己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号码,并因此被起诉。


受让A某账户号码的B某,指示看到贷款广告后与其联系的受害人向该账户汇入1450万韩元,但由于受害人报警,该账户被紧急止付,资金未能被取出。


审判庭指出:“即便只是将存入账户中的钱取出并转交的简单工作,却约定获得20万韩元这一高额报酬,足以令人怀疑与非法金钱收受存在关联”,并称“在可以怀疑这不是正常兼职、而是与电信诈骗等非法业务有关联的情况下,被告却予以默许或视而不见,从而实施了便利诈骗未遂犯罪的行为”,说明了量刑理由。



审判庭接着表示:“电信诈骗犯罪罪责重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严重,因此即使是处于组织结构下层的人员,也有必要予以惩处”,“被告有多次犯罪前科,并且在因购买性服务等罪行被判处缓刑执行期间实施本案犯罪,其犯罪性质恶劣。”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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