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遗产时代]“文化财”走进历史…与国际标准接轨①
贯通过去、现在与未来的“遗产”概念
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非物质遗产
未指定文化遗产也可纳入保护与管理
“将确立国家遗产的新角色与新价值”
使用了半个多世纪的术语“文化财”将走入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涵盖过去、现在与未来的“遗产(Heritage)”。
30日,在首尔钟路区景福宫举行的2018宫中文化庆典上再现了国王与王妃散步的场景。宫中文化庆典以美丽的四大古宫(景福宫、昌德宫、昌庆宫、德寿宫)和宗庙为背景,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文化遗产庆典,将持续举办至6日。/记者 Kim Hyeonmin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术语和分类体系同时更换,是时隔约62年首次发生的变化。迄今广泛使用的“文化财”一词,是在1962年引用日本法律制定的《文化财保护法》的基础上确立的。然而,该词带有强烈的“过去遗物”或“财物”属性,被认为不适合用来指称匠人或自然物,必须改进的批评多年来不断出现。
文化财厅自2005年起讨论名称及分类体系的改编方案。汇集各界意见后,又在2022年经过文化财委员会审议,就向国家遗产体制转型达成共识。
替代用语“遗产”是国际通行标准。根据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UNESCO)在1972年制定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几乎所有国家都使用这一概念,并按性质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等。
文化财厅在考虑与国际社会的衔接等因素后,也原样采用这一概念。去年4月在国会全体会议通过的《国家遗产基本法》中明确写道:国家遗产是“作为人为或自然形成的国家性、民族性或世界性遗产,具有高度历史、艺术、学术或景观价值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非物质遗产”。据此,自17日起,原有的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纪念物、民俗文化财等,将被大体划分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非物质遗产。
文化遗产涵盖国宝、宝物等有形文化遗产以及民俗文化遗产、史迹等。自然遗产包括天然纪念物和名胜,而非物质遗产则包括传统艺术以及衣食住行等生活习惯。
文化财厅还将把多部法律中使用的“文化财”名称一并改为“遗产”。例如,将国家无形文化财、国家民俗文化财、登录文化财、埋藏文化财,分别替换为国家无形遗产、国家民俗文化遗产、登录文化遗产、埋藏遗产。
《国家遗产基本法》还纳入了保护和管理未指定文化遗产的法律依据。原本以指定文化财和登录文化财为中心的保护范围,将扩展至具有潜在价值的遗产和未指定文化遗产。未指定文化遗产是指未被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指定、登录的遗产。关于其长期处于管理空白地带、被搁置不管的批评接连不断。在新的体系下,即便未被指定为市道遗产,只要被认定为有必要出于乡土文化或自然保全的目的予以保护,就可以被指定并管理为文化遗产资料或自然遗产资料。
4日,首尔钟路区光化门月台复原工地正在进行收尾施工。文化财厅计划在本月内完成光化门月台复原工程。月台是指可在景福宫正殿勤政殿、宗庙正殿等处见到的宽阔高台。照片=记者 Zho Yongjun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国家遗产基本法》在条文中明确提出产业培育,这一点也颇值得关注。法中规定,应“通过开发、制作和流通以国家遗产为媒介的内容或商品等,培育利用国家遗产的相关产业,以创造新的附加价值”。今后将摆脱以保存、管制为主的政策取向,转而扩展为创造并提升向国民提供便利的未来价值的政策范式。由此,预计利用国家遗产的各类活动将增多,运用相关数据的产业和技术也将崭露头角。
文化财厅厅长 Choi Eungcheon 表示:“我们将集中全部力量,创造国家遗产的新价值,增进国民福祉。”他同时称:“将根据不断变化的政策环境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国际标准调整政策方向,确立国家遗产新的角色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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