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区表示,将通过区官方网站和社交网络服务渠道等开展宣传活动,防止居民因错过申报期限而遭受不利影响。江城区政府提供

江西区表示,将通过区官方网站和社交网络服务渠道等开展宣传活动,防止居民因错过申报期限而遭受不利影响。江城区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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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江西区(区厅长 Jin Gyohoon)26日表示,随着“住房租赁合同申报制”的指导期将于今年5月31日结束,自6月1日起将对应申报未履行行为处以罚款。


“住房租赁合同申报制”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租金、租赁期限等合同事项进行申报,以便透明公开租赁市场的实际交易信息,并作为保障承租人权利的制度性装置。


该制度自2021年6月实施,为实现制度稳定落地,经过3年指导期,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开展执法。由此,2021年6月1日之后签订的、保证金超过6000万韩元或月租超过30万韩元的住房租赁合同(新签、续约、变更、解除)必须进行申报。

申报可由当事人直接前往住房所在地的洞居民中心办理,也可通过不动产交易管理系统在线办理。


原则上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申报,但如携带能够证明事实关系的合同或汇款凭证等材料,也可由一方单独申报。现场办理时,如无合同原件,也可凭载有出租人和承租人签名或盖章的申报表办理。


如未申报或虚假申报,将根据合同金额和延误期限处以最高100万韩元的罚款。但在租金金额不变、仅延长租期的续约合同,无需申报。



区政府表示,将通过区政府官网和社交媒体渠道等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防止居民因错过申报期限而受到不利影响。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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