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令修正案获国务会议通过
发放手续费至2028年免收
可与印鉴证明书同等使用
今后,具有与印鉴证明书同等效力的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将可免费办理。虽然这一优惠仅限适用到2028年,但预计政府推进印鉴证明制度改革的步伐将随之加快。
26日,行政安全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有关本人签名事实确认等的法律施行令》部分修正案已在国务会议上获批,将于下月2日立即施行。
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作为在公私交易关系中确认本人意思表示、替代印鉴证明书的手段,于2012年12月引入。但由于长期沿用印鉴证明书的惯例,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的使用仍停留在微乎其微的水平。根据政府统计,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的发放数量为188万份,仅为印鉴证明书2984万份的6.3%。
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的办理流程也更加简便。印鉴证明书需要先制作印章,并事先在户籍所在地的邑·面·洞居民中心进行申报;相反,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无需事先申报,只要前往全国任一邑·面·洞居民中心申请,经确认身份后即可当场办理。
此外,行政安全部正在推进对印鉴证明制度的大规模改革。根据对国家法令和自治法规等的全面调查结果,在共计2608项要求提交印鉴证明的事务中,对于仅作简单本人确认等、必要性较低的2145项事务(占82%),计划在2025年前分阶段进行清理。首要目标是先在年内完成对惯常要求印鉴证明的295项事务的整理。对于仍需印鉴证明书的事务,政府也将提供数字方式的印鉴证明替代手段。包括:▲机构间信息共享(不动产登记)▲简易认证(汽车网上过户登记)▲通过“政府24”网站在线开具印鉴证明书(与财产权关联性较低的事务)等,将以数字方式予以替代。
为此,行政安全部决定,为了促进以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替代印鉴证明书的使用,将目前每份600韩元的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开具手续费,在2028年前暂时予以免除。尤其是将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的用途区分修改为与印鉴证明书相同。虽然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与印鉴证明书具有同等效力,但两者的用途区分不同,造成一线实务中出现混淆,此次调整正是对这一意见的回应。
从今年10月起,申请开具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时,也可以通过国家报勋登记证来确认本人身份。此前,报勋相关身份证件共有包括国家有功者证在内的15种,且尚未建立针对报勋相关身份证件的真伪确认系统,办理存在困难。但自去年6月国家报勋部成立后,各类证件统一为国家报勋登记证,并建立了真伪确认系统,因此今后在申请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时,将可使用国家报勋登记证。
不过,要在全国各邑·面·洞居民中心使用国家报勋登记证,还需将国家报勋登记证真伪确认系统与居民登记信息系统进行联动,因此将自公布后6个月届满之日起施行。副部长 Ko Gidong表示:“将以此次施行令修订为契机,努力使本人签名事实确认书在日常生活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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