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通信委员会通过《终端补贴法》施行令修订案
手机号码携转最高可获50万韩元补贴
补贴金额可每日公示…14日施行

今后更换手机移动通信运营商时,除既有的公示补贴和追加补贴外,还可以另行获得最高50万韩元的转网补贴。


7日,政府在国务会议上通过《有关改善移动通信终端装置流通结构的法律(终端机流通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当天在首尔一处手机销售点悬挂着与手机折扣相关的横幅。 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eong 提供

7日,政府在国务会议上通过《有关改善移动通信终端装置流通结构的法律(终端机流通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当天在首尔一处手机销售点悬挂着与手机折扣相关的横幅。 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eo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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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放送通信委员会表决通过了依据《改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流通结构相关法律(“单统法”)施行令》修订而制定的《变更移动通信运营商时号码携转转网补贴发放标准制定案》以及《关于补贴公示及张贴方式等的细化标准修订案》。


此举旨在于废除终端机流通法之前,为激活运营商之间的营销竞争营造条件,是继本月8日终端机流通法施行令修订之后的后续措施。


放送通信委员会通过此次公告的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转网补贴的具体发放标准。转网补贴是移动通信公司为号码携转用户分担费用而提供的金额。放送通信委员会综合考虑预期收益、违约金、用户识别模块(SIM)卡发放成本、长期入网优惠损失成本等因素,规定可在50万韩元限度内发放转网补贴。


此外,还允许移动通信公司将补贴公示周期从每周2次(周二、周五)调整为每日变更。其宗旨在于强化经营者在营销方面的自主权。


此次表决通过的公告制定及修订案将自14日刊登于官报之日起立即施行。


放送通信委员会计划与三大移动通信公司、信息通信政策研究院等一道,在制度施行后为防止因发放转网补贴引发混乱,将组建并运营市场状况检查小组,对市场情况进行监测和应对。


对于廉价手机通信运营商协会等在公告制定和修订行政预告期间提交的意见,放送通信委员会计划与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协会等密切沟通。该协会于本月8日就《移动转网补贴发放标准》公告草案提交了反对意见书,称“由于三大移动通信公司的寡头垄断结构进一步强化,廉价手机业务正面临被扼杀的危机”。



放送通信委员会委员长 Kim Hongil 表示:“通过此次公告的制定和修订,激活通信运营商之间自主的补贴竞争,期待能够切实减轻国民购买终端设备的负担”,“同时,将与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协商,制定并落实保护廉价手机运营商的对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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