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汽车法,缺乏相关处罚规定”

一名男子在公交车上公然观看色情视频,令乘客大为震惊。部分舆论认为这属于性骚扰行为,应当予以处罚,但法律专家则认为,连这一点也并不容易实现。


20多岁男子还用手机对准后排初中生的脸
图片与文章内容无直接关联。图片来源 Pixabay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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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YTN电视台23日报道,15日当天约下午4时30分,在全罗南道顺天市一辆市内公交车上,一名男性乘客坐在座位上公然观看淫秽视频。坐在后排、独自一人的一名初中生目击了这一幕并进行了举报。


这名初中生举报人表示:“我坐公交车时,一名看上去20岁出头的男子在前面上车后,突然把手机高高举起”,“(下意识地)视线就被手机屏幕吸引过去,结果看到他把淫秽物品堂而皇之地播放出来”。


他接着称:“我还以为他可能不知道后面有人在,就一边抖书包、一边故意用头去撞窗户制造声响,但他仍然一直播放。”


他还表示:“他不仅举着手机观看淫秽视频,还利用没有画面的(手机屏幕)空白部分,不停地反射照出坐在后排的我的脸”,“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害怕和恐惧。”


据悉,这名初中生乘客最终因强烈的不适和恐惧而选择下车。


“没有单独处罚条款……需由法院作出不同判断” 亟须完善法律
本月1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全罗南道顺天市一辆市内公交车上,一名男性乘客坐在座位上公然观看淫秽视频。YTN画面截图提供

本月15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全罗南道顺天市一辆市内公交车上,一名男性乘客坐在座位上公然观看淫秽视频。YTN画面截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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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情形,法律专家判断称,“很难对该男乘客进行处罚”。


Law Firm YK律师事务所律师 Park Harin 通过媒体表示:“地铁适用《铁路安全法》,公交车适用《旅客汽车运输事业法》。与明确禁止引发性羞耻感行为的《铁路安全法》不同,《旅客汽车运输事业法》并未就此作出单独规定。”


他表示:“不过,如果将涉事行为视为与‘性骚扰’有关,则有余地不从交通相关法律,而是从一般刑法或刑事特别法的角度进行审查。比如,《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第13条规定,‘将引起性羞耻感或厌恶感的言语、声响、文字、图画、影像或物品传达给他人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但他同时指出:“也有很大可能会认为,个人观看手机的行为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传达’。”不过他补充称:“鉴于近年来我国社会对性犯罪及性骚扰行为的警惕性不断提高,如果法院认为此类案件已成为社会问题,且对普通市民造成重大损害,也有可能作出不同的判断。”



Park律师强调:“可以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条文来解决这一问题”,并称有必要尽快对相关法律进行完善。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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