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难以忘却的恐惧与冲击”
一名澳大利亚警察因用枪指向一名打算提前透露电影内容、进行所谓“剧透”的后辈,同事,被法院判定有罪。
据美国ABC新闻等媒体当地时间9日报道,在悉尼一处警局工作的Dominic Francis Gaynor(30岁)今年5月曾用枪指向后辈Morgan Royston(26岁)。
起因是电影《壮志凌云:独行侠》。案发前一晚看过这部电影的Royston对尚未观看该片的Gaynor表示,要把剧情讲给他听。对此,Gaynor笑着警告说,不要对电影进行剧透。
当时在同一空间的一名同事离开后,Gaynor一边骂人一边说“我要把你给崩了”,并掏出了手枪。根据法院文件,Gaynor将枪指向Royston附近,静止了约5秒钟。另据报道,当时Gaynor的手并未扣在扳机上,而是握在枪柄上。文件中还记录了当时Gaynor在笑的情形。
Royston在这起事件后辞去了警察职务,并向法院陈述称自己陷入了抑郁。Royston表示:“同事之间开玩笑、互相打趣是常有的事,但我当时感受到的恐惧和冲击,将永远无法忘记。”他还补充说:“现在一看到警察,就会觉得必须确认他们手里有没有枪。”
Gaynor的辩护律师承认了其不当使用枪支的指控,但反驳称,他并无恐吓或威胁他人的恶意意图。Gaynor的辩护律师称:“他对此感到后悔。”
不过,法院指出二人之间存在“前后辈的权力不平衡”,认定Gaynor的行为构成有罪。法官表示:“Gaynor做出了不幸的判断失误。警察有携带枪支的权利,但随之而来的责任极为重大。”
法院判处Gaynor两年社区矫正,并命令其进行100小时社区服务,同时将留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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