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3年合约后18个月起违约金降约40%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已与SK Telecom、KT、LG Uplus、SK Broadband等4家通信运营商协商,决定下调超高速互联网服务在合约后半段解约时产生的违约金(折扣返还金)。
此次改进事项是继本月6日发布的“促进电信市场竞争方案”之后推进的后续措施。
目前超高速互联网以3年期合约为主形成市场结构,原有违约金结构是在合约期的三分之二以上(24个月以上)之前持续增加,之后才开始减少。由于在合约到期前夕(第36个月)仍会产生相当数额的违约金,因此在合约期内解约会给用户带来较大负担。
为改善这一问题,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与4家通信运营商协商制定了违约金改进方案。经过由消费者团体、专家、运营商等参与的“电信服务制度改善顾问委员会”讨论,决定通过提高用户在维持入网期间的贡献权重,来优化超高速互联网违约金结构。
根据改进方案,今后违约金将从合约期一半(18个月)之后开始下降,并在到期时点(36个月)降为0元,变更为“钟形”结构。违约金最高额将下调8%至14%,合约后半段(18个月以后)的违约金平均将减少约40%。
4家通信运营商当天已申报反映上述改进内容的服务条款。完成系统开发后,KT将自9月8日起实施,SK Telecom和SK Broadband自9月27日起实施,LG Uplus自11月1日起实施。
担任电信服务制度改善顾问委员会委员长的汉阳大学教授 Shin Minsu 表示:“超高速互联网与移动电话一道,是绝大多数国民使用的主要电信服务,在捆绑服务使用中也占据重要位置。随着此次改进降低了解除超高速互联网服务的负担,用户转投其他运营商将更加活跃,有望为激活电信市场竞争作出贡献。”
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今后也将持续发现并改进用户不便事项,同时积极推动促进电信运营商之间在资费、营销、质量方面的竞争,努力提升国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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