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已向法院申请逮捕令,要拘捕被怀疑是大庄洞开发民间运营商Hwacheon Daeyu资产管理关联公司Cheonhwadongin 6号实际所有人的Jo Uhyung。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败调查第3部(部长检察官Kang Baeksin)于1日以涉嫌违反《防止利益冲突法》、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背信罪以及违反《犯罪收益隐匿规制法》等罪名,对Jo某申请了逮捕令。


据检方称,Jo某在2015年3月至4月大庄洞开发项目推进过程中,利用涉及西板桥隧道开通等城南市内部秘密,直至今年1月,与民间业者一起非法获取总计7886亿韩元的开发利益,并给城南城市开发公社造成4895亿韩元损失,被指控承担上述嫌疑。



Jo某还被指控以将律师Jo Hyunseong登记为名义所有人的方式,实际持有Cheonhwadongin 6号,并在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期间,将283亿韩元的分红收益打入Cheonhwadongin 6号账户,从而隐匿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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