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校内志愿服务”时数不足转学无效
一到新校又追加校园暴力…受害学生控诉恐惧

一名实施校园暴力的初中生自愿转学到另一所学校后,因当局行政失误又被退回原学校的事件发生了。


据联合通讯社31日报道,京畿道一所初中的学生A某去年对同校一名女学生发表了带有性骚扰性质的言论,被移交至学校暴力对策自治委员会(学暴委)。学暴委对A某作出了禁止接触、恐吓等行为(第2号处分)以及在校服务(第3号处分)6小时的决定,履行期限为同年12月31日之前。


A某的父母希望通过改变教育环境带来积极变化,于本月2日将儿子转学至附近另一所初中。然而在转学仅19天后的本月21日,A某却不得不返回原先就读的学校。因为转入学校确认,A某在校服务6小时这一校园暴力处分中,有2小时未在期限内履行,遂取消其学籍变动,认定转学无效。

图片与报道具体内容无关 图片来源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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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道教育支援厅一名相关负责人向联合通讯社表示:“根据校园暴力案件处理手册的规定,因校园暴力而受到的处分,在无特殊事由的情况下,须在原学校履行”,并解释称:“A某转入学校方面正是以此为依据,未予接受A某的转学。”


对此,A某原就读学校方面承认过失,称“在未履行校园暴力处分事项的情况下,仍让其办理转学手续,是行政失误”。接着又辩解说:“由于A某没有正常到校,再加上不听从教师关于进行在校服务的指示,导致处分内容未能落实。”



虽然这次并非因校园暴力处分而被强制转学,而是自愿转学,但无论如何,随着A某回到原先就读的学校,据悉受害女学生正在诉说恐惧感。更有甚者,A某回到原学校后,立即又追加实施了两起校园暴力,目前正等待学暴委审议。该校一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新的校园暴力案件作出适当处分,并确保得到落实。”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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