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安全事故反复发生的真正原因 View original image

第二京仁高速公路Galhyeon高架桥隔音隧道发生的惨烈火灾造成5人死亡、41人受伤。由丙烯酸系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制成的隔音板在火红的烈焰与浓烈的有毒烟气中融化的场景极其惨痛。所幸事发时并非车辆拥堵时段。距离10·29万圣节惨案不过短短两个月。


这起事故同样是完全可以凭我们自身力量防止的人祸。从一开始就用易燃、价格低廉的可燃性材料PMMA来建造隔音隧道就是问题所在。两年前水原高架车道隔音隧道火灾留下的惨痛教训也被刻意无视。3日大邱中部内陆高速公路上发生的隔音墙火灾,同样是PMMA惹的祸。理所当然,即便要承担更多成本,也必须使用阻燃性能更好的聚碳酸酯(PC)或钢化玻璃。


隔音隧道的结构也一塌糊涂。既没有阻断火势蔓延的设施,也没有排烟设备,更没有设置逃生通道。隧道入口处用于阻止车辆驶入的封闭装置也未能正常运转。这一切都是为了压缩隔音隧道建设成本而玩弄的小伎俩所致。如果在设计和施工阶段投入充足经费,情况本可以完全不同。


最先起火的废弃物运输车的维护状况同样一团糟。两年前在行驶中就曾发生过火灾,但无人放在心上。司机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要求“不要把我当成嫌疑人对待”,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态度令人愕然。起源于政界的厚颜无耻与双重标准,如今似乎已经彻底麻痹了整个社会的伦理意识。


安全事故对我们而言并不陌生。加湿器杀菌剂事件和“岁月号”沉船惨案之后,政府和政客们高声呼喊的“国民安全”全都成了空话。对企业经营者实施严厉刑事处罚的强力《重大灾害处罚法》,在这次火灾中也形同虚设。归根结底,我们的安全麻木症毫无改善。事实一再证明,光靠表面上冠冕堂皇的漂亮话,或单纯强化法律与制度,绝不可能解决问题。


必须拿出特殊对策。对安全事故受害者给予明确的金钱赔偿,可以成为出发点。也就是说,要让遇难者家属无需在公众面前含泪呼喊,也能获得合理赔偿。必须彻底纠正社会上将损害赔偿视为“意外之财”或“不劳而获”的扭曲观念。


法院必须切实改变用于事故赔偿的人命价值评估标准。也就是要大幅提高对死亡与伤残的赔偿现实水平。事实上,国际航线飞机事故的受害者正在回避我国法院。因为在美国法院,获赔金额往往是我国法院的10倍以上,这是现实状况。


在目前我国法院那种狭隘、低水平的赔偿标准下,政府部门、公营机构和企业根本没有理由主动重视安全投资。在此次果川火灾事故中,受害赔偿也被完全推给了保险公司。对于负责建设和运营高速公路的民营特许公司而言,他们完全没有理由为当初选择PMMA而不是更昂贵的聚碳酸酯而后悔。



Lee Deokhwan(西江大学名誉教授,化学·科学传播)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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