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消费者院于23日表示,对27个将殡葬预付服务与电子产品等结合销售的“殡葬预付服务捆绑商品”进行调查后发现,因解除合同而被索要产品购买价款或违约金的受害案例较多,消费者需提高警惕。
殡葬预付服务捆绑商品,是将殡葬预付服务(预付式分期付款合同)与家电产品、电子设备等“捆绑商品(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打包销售的产品,由相互独立的分期合同构成。调查显示,在消费者签约初期(60期以内)每月缴纳的金额中,殡葬预付服务缴费占比低于5%的产品有48.2%(13个),也就是说,大部分缴费实际上是捆绑商品的货款。
对2022年至去年这近3年间向消费者院申诉的162件殡葬预付服务捆绑商品相关维权案例中可确认年龄段的159件进行分析发现,20多岁群体占37.1%(59件),为最多,其次是30多岁群体,占23.9%(38件)。
一般认为,殡葬预付服务相关受害多发生在50岁以上人群,但在青年层(20~39岁)中,殡葬预付服务捆绑商品受害较多的原因,被分析为近年来捆绑商品中面向青年群体的电子设备品类较多。对可确认捆绑商品品目的142件案例进行分析发现,笔记本电脑占31.0%(58件),为最多,其次是智能手表(19件)、无线耳机(18件)。
从受害类型看,“因解除合同引发的价款纠纷”占58.0%(94件),为最多;其中88.3%(83件)是因解除合同时,围绕捆绑商品发生的价款过度索要、收取违约金等纠纷。
根据《预付式分期交易中的消费者保护指引》(公平交易委员会例规第451号),预付式分期交易经营者被建议应避免约定支付超过预付式分期合同(殡葬预付服务)价款总额的退款。然而,在调查对象的27个商品中,有96.3%(26个)约定到期时连同捆绑商品的购买价款一并退还。考虑到电子设备等的购买价款已支付给捆绑商品销售方,殡葬公司实际上是在以“退还尚未收到的价款”为条件销售产品。
另外,销售到期退款型商品的殡葬公司中,有65.2%(15家)处于资本蚕食状态,一旦经营者中途停业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无法退还约定退款金额的可能性。
此外,对500名消费者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在表示“听取过有关捆绑商品说明”的440人中,有90%(396人)未被充分告知“捆绑商品买卖合同与殡葬预付服务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事实,表明其经历了不完全销售。18.8%(94人)的受访者表示曾遭遇殡葬预付服务捆绑商品相关损失,其中,以“以捆绑商品已开封等为由,被拒绝撤销殡葬预付服务合同申请”的情况最多,占54.3%(51人);“签约时被告知捆绑商品为赠品,但签约后却每月被收取价款”的情况也达到52.1%(49人)。
消费者院表示:“在办理殡葬预付服务捆绑商品时,必须准确理解各合同的缴费期限、金额及退款标准等主要内容”,“不仅在签约前,签约后也应定期确认企业的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