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口罩自30日起可摘除,医疗机构和公共交通除外
本月30日起室内口罩改为“建议”佩戴…公共交通场所继续强制
[亚洲经济 记者 Gu Chae-eun] 自本月30日起,除医疗机构和药店、感染高危机构及公共交通外,所有场所将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这是自2020年10月以多用途设施为中心引入口罩佩戴义务以来,时隔2年3个月首次放宽。
政府判断认为,重症和死亡病例正在减少,患者发生和医疗应对也在稳定水平上得到管控,因此现在已到可以放宽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时机。
20日,国务总理 Han Duck-soo 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主持召开“新冠肺炎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会议”并表示:“将从1月30日起,除部分设施等以外,把室内口罩佩戴义务放宽为建议,目前正在讨论并将予以最终确定。”他解释称:“考虑到春节连休期间人员流动增加、面对面接触增多,因此决定在连休之后实施转为建议的时间表。”
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认为,目前已达到可以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程度,具体来看:①患者发生正在趋于稳定,②重症和死亡病例也在减少,③已具备稳定的医疗应对能力。此前政府提出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4项评估指标,分别为:▲周度患者发生连续2周以上减少 ▲周度新增重症患者较前一周减少、周度病死率在0.10%以下 ▲4周内可动员的重症病床可用能力在50%以上 ▲冬季追加接种率:高龄人群达到50%、感染高危机构达到60%以上等。政府认为,除最后一项指标外,其余三项均已满足。
为保护感染高危人群,医疗机构和药店、感染高危机构及公共交通中的口罩佩戴义务在一段时间内将继续维持。对此,Han 总理表示:“可能会给大家带来一些不便,但仍请各位再多一些耐心。”他还称:“今后将根据感染动向,积极检讨是否也在这些场所转为建议。”
Han 总理又表示:“去年春节连休期间,周度日均确诊病例曾大幅增加。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叠加放宽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确诊病例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暂时增加。”他补充称:“属于老年人等高危人群的各位,在判断存在危险的场所,随时佩戴口罩是被建议的做法。”
Han 总理强调,随着口罩佩戴义务的放宽,疫苗接种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他表示:“数据显示,二价疫苗相比原有疫苗,预防重症的效果平均高出76%,预防死亡的效果平均高出80%。尚未接种疫苗的60岁以上高危人群以及感染高危机构中居住的老年人,请务必争取尽快接种,我在此强烈建议大家尽早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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