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香港ELS制裁案的金监院…罚款减免幅度备受关注

最快于本月底补充事实关系和法律逻辑后提交金融委员会

据悉,应金融委员会要求重新审议针对银行等机构销售与香港H指数(恒生中国企业指数·HSCEI)挂钩的股票挂钩证券(ELS)不当销售的制裁方案,金融监督院最早将于本月末前完成相关审查工作。金监院预计,罚款调整幅度将较为有限,金融当局内外则高度关注制裁原案的修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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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据金融当局消息,金监院已着手就香港ELS制裁方案启动事实关系重新审查工作。


金监院相关人士表示:“在部分补充事实关系的过程中,可能会对罚款进行调整,但预计调整幅度不会太大。”他补充称:“如有新的措施事项,将可另行召开制裁审议会,最终罚款规模将在金融委定期会议上决定。”


据金融当局介绍,本次就香港ELS制裁方案进行重新审查,主要是需要对列为制裁对象的银行和证券公司在未说明风险等级方面的量刑标准差异进行调整。例如,银行属于错误分类、适用风险等级的案例,证券公司则是违反说明义务的案例,而金监院此前在判断时采用了类似标准,因此有必要在技术层面进行“拉齐”标准的补充性工作。


金融圈内外有分析认为,金融委向金监院提出上述补充事实关系的要求,是为金融委日后下调罚款铺路的预备性动作。


此前当天,金融委就金监院针对香港ELS不当销售对银行和证券公司检查结果所提出的处分方案,向金监院发出了重新审议请求。金融委解释称:“已要求金监院对部分事实关系及适用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解释等进行补充。”这实际上意味着金融委认为难以原封不动地接受金监院的制裁方案。


在大型制裁案件中,金融委事实上要求金监院重新审查,还是自2018年就三星BioLogics会计准则违规一案要求重新审理之后,时隔8年首次出现。


金融委于今年2月从金监院接收了针对银行业的制裁议案。当时金监院通过制裁审议会,决定对KB国民银行、新韩银行、韩亚银行、NH农协银行、SC第一银行等5家银行合计处以约1.4万亿韩元罚款,并给予机构警告。但制裁审议会的决定并无法律效力,最终制裁程度取决于金融委的判断。


金融委在将结论一拖再拖超过三个月后,转而要求金监院重新审查,被认为是出于对制裁原案的权衡和顾虑。


金融当局内外担忧称,如果按金监院制裁原案确定罚款,将削弱银行业资本充足性,从而可能削弱李在明政府大力推进的生产性金融政策的推动力。相反,由于香港ELS不当销售事件是2021年《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实施后首起大型案例,如果罚款水平过低,又可能向市场释放错误信号,金融委在这方面也背负了相当压力。


此外,金融委内部一直存在金监院最初测算的罚款规模过高的看法。在生产性金融与消费者保护方针发生冲突的背景下,金融委的操作空间被认为相当有限。


尤其是在金监院将罚款规模定为约1.4万亿韩元之后,又在与金融委的协商过程中提及进一步减罚的必要性,据悉金融委也将此视为问题。金监院方面则表示,最初曾考虑约1.9万亿韩元的水平,后因反映银行业自主赔偿等因素,将其下调至1.4万亿韩元,且其并无“酌情减免”权限,因此难以再度减额。


近期金融当局在与金融公司的行政诉讼中接连败诉的走势,也被认为对金融委提出重新审查的决定产生了影响。



金融委相关人士表示:“一旦处分方案得到补充,我们将迅速而缜密地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