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你老公更年轻、身材也更好,离婚吧”……健身教练与妻子的可疑对话

仅凭外遇迹象也可被认定为不正当行为
聊天内容也可被采纳为证据

虽然有足够多让人怀疑配偶出轨的迹象,但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这种情况下能否追究法律责任?一名男子发现妻子与健身教练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可疑情形,表示想追究该教练的责任,因而寻求法律咨询。


为帮助读者理解文章而配发的资料图片,与正文无关。Getty Image Bank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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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YTN广播《Jo Inseop律师的咨询所》节目中介绍了丈夫A某的来信。他与比自己小一轮的妻子结婚已进入第3年。根据来信内容,A某在1年前与妻子一起到附近健身房办理了私人教练课程。


A某表示:“一开始是一起上课。但我在大致摸清方向后就自己锻炼了,妻子则在下班后一个人持续接受私人训练。”


不久前,A某感觉妻子与年轻教练之间的关系不太对劲,于是查看了信用卡消费记录,结果发现多笔购买蛋白质补剂和运动用品的记录。


A某称:“怎么看都像是送给教练的礼物。更可疑的是,原本每天都要去健身房‘打卡’的妻子,有几天却没有去,一查才发现那些天全都是那位教练休息的日子。而在那些日子里,妻子不是在健身房,而是在郊外地区刷了卡。”


“离婚吧,我更好”……赤裸裸的信息

趁着妻子熟睡,A某查看了她的手机,确认妻子一直在和教练联系。当妻子担心两人的关系似乎暴露时,教练回复说:“离婚吧,我可以对你更好。说实话,我比你老公更年轻、身材也更好。”


A某表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但几乎可以确定妻子在出轨”,并诉苦称“想追究教练的责任”。他又说:“我马上要出差,很不安妻子会不会把教练带回家。想知道在家里安装闭路电视监控是否可以”,就此寻求建议。


通过间接证据也可认定为“不正当行为”……但有前提

对此,法务法人新世界路的律师Lee Junheon表示:“在不与妻子离婚的情况下,只向教练一方追究责任也是可以的,但与离婚时相比,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可能会减少”,并解释称:“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会综合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不正当行为被揭发后当事人的态度等因素来决定。”他接着补充说:“A某与教练原本就认识、事情暴露后教练反而劝其离婚、以及聊天内容中对A某进行侮辱等,都是对A某有利的因素。”



该律师表示:“即便没有直接证据,法院也有可能认定存在不正当行为。聊天内容也可以作为不正当行为的证据使用”,并指出:“可以申请保全健身房大楼等处的闭路电视监控录像,从而获取追加证据。”不过他也警告说:“安装闭路电视、安装定位追踪器等行为,可能构成违反《位置情报法》,从而受到刑事处罚,务必注意”,“去健身房闹事等行为,也可能构成名誉毁损、业务妨碍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