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i Seungho 委员长:“劳资分歧仍未缩小…2小时内无调解方案就退场”

三星电子劳资第二次事后调解会议
前一日持续11小时后第二天协商继续
劳方要“营业利润15%” vs 资方坚持“10%”
中央劳动委员会或将尝试追加调解

围绕三星电子劳资双方的绩效奖金矛盾,12日正在进行事后调解会议期间,超企业劳动组合三星电子支部委员长 Choi Seungho 表示:“劳资双方一起进行了沟通,但议案之间的分歧仍未缩小。”


Choi 委员长当天下午在世宗市中央劳动委员会(中劳委)举行的第二次事后调解会议间隙会见记者时说明称:“我们一直要求按营业利润15%筹措绩效奖金财源,并将绩效奖金制度化”,“但公司至今仍坚持按营业利润10%计算,并一再强调无法照顾到非存储业务。”


据悉,工会方面向资方提出,如果难以实现营业利润15%与绩效奖金的联动,即便下调1~2个百分点,也应扩大 OPI(超额利润绩效奖金)股票奖励制度,并推动营业利润联动的制度化。OPI 股票奖励制度,是指在领取绩效奖金时,最多可将其中50%选择为股票的制度。


Choi 委员长补充称:“我们已向(中劳委)请求尽快提出调解方案,目前已等待约3个小时”,“如果在2小时内(截至晚8点20分)仍没有结果,我们将视为谈判破裂并离开会场。”


超企业工会三星电子支部委员长 Choi Seungho 12日出席在世宗市政府世宗办公大楼中央劳动委员会举行的第二次事后调解会议时,正在回答采访记者的提问。联合通讯社供图

超企业工会三星电子支部委员长 Choi Seungho 12日出席在世宗市政府世宗办公大楼中央劳动委员会举行的第二次事后调解会议时,正在回答采访记者的提问。联合通讯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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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日,劳资双方在同一地点从上午10点一直谈到晚上9点30分,历时11小时30分举行了第一次事后调解会议,但未能得出结论。第二天的今天,从上午10点开始持续进行的调解会议,截至晚上7点过后仍在继续。


双方围绕“取消绩效奖金上限并予以制度化”这一问题展开对立。根据三星电子方面的说法,目前绩效奖金是将经济附加价值(EVA)的10%,最多按年薪的50%发放。工会则要求取消这一上限,并通过制度化,使约相当于营业利润15%的金额以绩效奖金形式发放。相反,资方提出,如果装置解决方案(DS)部门在销售额和营业利润方面达到国内业界第一,将为应对该部门强烈的绩效奖金要求,保证支付率高于竞争对手,并承诺将营业利润10%以上作为绩效奖金财源。


另一项争议焦点是非存储业务部门的绩效奖金规模。在装置体验(DX)部门组会员比例较高的三星电子工会同行(同行工会)和全国三星电子工会主张通过“确保全公司共用财源”实现绩效奖金的均等分配之际,资方则表示,难以将绩效奖金扩展至出现亏损的事业部门。



与此同时,为期两天的事后调解程序有可能被延长的观点也被提出。事后调解并无法定期限限制,可根据劳资双方的合意灵活推进。中劳委计划,即使劳资双方提出中止调解的请求,只要判断仍存在交集,就将说服双方延长期限并尝试追加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