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管理费花到哪儿了?”…自今日起必须公开详细明细

《商铺建筑租赁关系保护法》及其施行令修正案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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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商铺承租人将可以确认自己缴纳的管理费被用于哪些项目、如何使用。


法务部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商铺建筑租赁关系保护法》及其施行令修正案将自12日起施行。


其间,一些商铺建筑不透明使用管理费,或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上调管理费,导致承租人遭受损失的案例接连发生。本次修正案为防止此类情况,规定出租人必须义务性地向承租人提供管理费明细。根据修正案,从承租人处收取管理费的出租人,须将一般管理费、清洁费、警卫费、消毒费等14个项目进行细分并提供。


不过,对小规模商铺则简化明细提供方式,以减轻负担。对于承租人每人每月缴纳的管理费低于10万韩元的商铺,只需告知管理费中包含了哪些项目,而无需逐项标明金额。


此外,法务部还在施行令修订及法律施行日同步发布并下发了标明管理费细目项目的修订版《商铺建筑租赁标准合同书》。



法务部部长 Jung Seongho 表示,本次通过制度改善和标准合同书修订,管理费的计算明细得以透明公开,从而为预先防止长期以来沿袭成惯例的不当管理费收取行为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