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Park Pyunghee
Published 12 May.2026 08:00(KST)
Updated 12 May.2026 08:54(KST)
对实施过儿童、残疾人和老人虐待相关犯罪的人,将被限制取得体育指导员资格。随着新增对体育团体高管进行犯罪记录查询的法律依据,体育界的人权保护和公共性强化措施进一步扩大。
文化体育观光部表示,修订后的《国民体育振兴法》将自12日起施行。根据修订案,因儿童、残疾人、老年人虐待犯罪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或治疗监护,且自执行终结、缓刑期满或免除之日起未满20年,或自罚金刑确定之日起未满10年的,将被限制取得体育指导员资格。
此前,仅对性暴力犯罪和针对儿童、青少年的性犯罪适用资格限制,但此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虐待犯罪。体育指导员包括专业及生活体育指导师,以及残疾人、青少年和老年人体育指导师等。
文化体育观光部和国民体育振兴公团每年都会对体育指导员资格持有者进行犯罪记录查询,一旦确认存在不合格事由,将立即取消其资格。
对体育团体高管的不合格事由审查也将得到强化。修订案为向警察厅厅长申请查询犯罪记录提供了法律依据,以核实各团体章程中规定的如暴行、性犯罪等不合格事由。此前一直依赖体育团体自行出具的确认书,被指审查实效性不足。
大韩体育会、大韩残疾人体育会以及地方体育会等,可在取得本人同意后,申请对高管候选人进行犯罪记录查询;职业体育团体高管则由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直接申请查询。
文化体育观光部自去年根据“对暴力零容忍”原则推出“一次犯错即出局制度”以来,一直在强化杜绝体育界暴力的对策。
Kim Daehyun文化体育观光部第二次官表示:“随着此次修订案的实施,社会弱势群体将能够更加安心地接受体育指导,预计大众体育参与度也将进一步提高。”他还表示:“由经过审查的人士来运营体育团体,将有助于提升组织的伦理性和稳定性。”随后强调:“仅靠制度强化存在局限,体育界自身也必须持续努力,以提升社会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