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仲裁规则全面修订…引入“电子文件·超高速仲裁”

国际商会(ICC)将对《国际仲裁规则》进行全面修订,旨在简化程序、提升便利性和效率,同时引入减轻用户负担的配套机制。


大韩商工会议所与ICC于4月28日在首尔西小门洞大韩商工会议所共同举办“2026 ICC 韩—东盟国际仲裁会议”。Kim & Chang律师事务所、Peter & Kim律师事务所及太平洋律师事务所提供赞助。


当日活动上,ICC国际仲裁法院院长Claudia Salomon访韩,并亲自介绍了修订案的主要内容。


一直以来,中止范围(Terms of Reference,TOR)被视为明确争议焦点的核心程序。但近来由于在案件初期信息不足的情况下往往流于形式地编写,实效性下降的批评不断出现。


据此,ICC将TOR的编制从强制义务中剔除,仅在必要时由当事人选择性适用。这一举措反映了在快速程序等情形下,即便不编制TOR,仲裁也能顺利推进的实践经验。


ICC国际仲裁法院院长Claudia Salomon正在说明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法律新闻记者白成炫供图

ICC国际仲裁法院院长Claudia Salomon正在说明修正案的主要内容。法律新闻记者白成炫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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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的独立性和信息披露标准也得到整顿。在维持既有严格披露标准的前提下,要求当事人具体提交进行利益冲突判断所需的自然人、法人名单及其原因。同时也明确,仅因信息披露本身并不会损害程序的公正性。


电子文件沟通也将确立为基本原则。以电子方式交换文件取代纸质文件提交为原则,如无当事人另行请求,仲裁庭签字、秘书局送达等程序也将以电子方式进行。


裁决期限将根据各案具体情况灵活适用。快速程序的适用金额标准将从300万美元上调至400万美元。


根据当事人合意可适用的“超高速仲裁”制度也将新设,用于技术纠纷等亟需迅速解决的案件。选择该制度时,当事人须在初期阶段集中提交主张和证据,不得追加并案。为缩短时间,当事人可能需要同意作出不附理由的裁决。


保密原则也部分放宽。此前保密为基本原则,但鉴于实务中例外需求的出现,今后将由当事人合意确定保密范围。不过,仲裁员、仲裁庭及秘书局的保密义务仍将维持不变。


ICC计划在6月1日修订案生效之际同步提供注释书和解说书。实施后还将发布韩语译本并开展相关培训。仲裁员和专家规则也将陆续修订。


当天研讨会出席者包括第16期前大法院法官No Taeak、第16期司法研修院出身的ICC Korea仲裁委员会委员长Yun Byeongcheol、法务部国际法务局局长Kang Junha、大韩商工会议所国际通商本部长Yun Cheolmin等。


局长Kang Junha在致欢迎辞时表示:“国际仲裁为企业提供了值得信赖的框架,并支撑着国家之间稳定的商贸关系”,“韩国一直在持续完善制度基础,以提升解决国际争端的能力”。



记者 Kim Jisu,《法률신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