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都办不下来啊”……擅自挖自家土地上他人母亲坟墓的60多岁男子获缓刑

银行称“有坟墓,抵押价值偏低”……挖坟
法院称“虽有可酌情情节,但并非正当行为”

擅自挖掘位于自己土地上的他人坟墓的一名60多岁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法律界18日消息,济州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Bae Gumin)以盗掘坟墓和妨害权利行使罪,将被诉至法庭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A某被控于2024年4月25日前后,动用挖掘机挖开位于自己名下土地上的B某曾祖母墓和C某母亲墓,取出遗骨。此外,他还被指控在同年6月和7月推倒了B某在该地恢复修建的衣冠冢及其周围的石墙。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直接关联。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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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是贷款问题。A某于2024年1月以该土地作抵押申请贷款,但从银行得到的答复是“因存在坟墓,财产价值较低,贷款困难”。此后,A某向B某和C某一方多次发出要求迁坟的内容证明等,并多次联系,但据调查并未得到实质性答复。


最终,A某动用挖掘机擅自挖掘坟墓。合议庭指出:“被告多次联系被害人却未获回复,尤其是C某母亲墓原本约定于2024年4月前迁移等情况,均属可予斟酌的情节”,但同时认为,“从挖掘坟墓的手段和方法、法益的平衡性等方面来看,该行为违反社会常规,不能视为正当行为”,从而认定盗掘坟墓罪名成立。


不过,关于妨害权利行使罪则宣告无罪。合议庭认为,土地所有人为A某,且缺乏证据证明被害人通过合法程序恢复了对该土地的占有,犯罪事实未获证明。



另一方面,根据刑法,擅自挖掘他人坟墓可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毁损或弃置遗骨,最高可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警察厅统计显示,2018年至2022年间,盗掘坟墓罪共发生82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