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Ju Sangdon
Published 22 Jan.2026 06:00(KST)
Updated 22 Jan.2026 14:13(KST)
平时将用途限定为加工用、在大米短缺时则作为食用米供应的“供需调节用稻谷”项目将于今年首次实施。
农林畜产食品部21日表示,将从2026年起以总计2万~3万公顷规模实施供需调节用稻谷项目。
农林畜产食品部相关人士表示:“现有具有代表性的供需稳定政策是市场隔离和种植替代作物等,但在替代作物种植的情况下,如果相关品种的种植面积快速增加,就会出现该品种供给过剩的问题,因而在扩大面积方面存在局限”,“供需调节用稻谷在不增加大豆、粉用米等其他作物额外过剩忧虑的前提下,能够缩减食用米种植面积,有望对稳定大米供需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首次实施的这一项目,从生产阶段起就将用途限定为加工用,将相关稻谷与食用米市场隔离,避免流入市场,在歉收等紧急情况下再转作食用米,以稳定大米供需。通过在无大豆、粉用米等其他作物额外过剩忧虑的情况下缩减食用米种植面积,有助于稳定大米供需,同时还能实现稳定水稻种植农户收入和节省政府财政支出。
参与供需调节用稻谷项目的农户,如果大米产量水平为平均水平,可不受米价波动影响,稳定获得每公顷1121万韩元收入,该收入由直接支付金(500万韩元)和加工用米出货款(621万韩元)构成。这一水平比常年一般种植收入高出65万韩元。由于是以向大米加工企业供应民间新稻的方式推进,政府在市场上进行隔离并作为公共储备时所需的保管、管理费用也将得到节省。
政府还期待该项目将有助于大米加工产业的发展。因为以民间新稻(供需调节用稻谷)替代政府管理粮谷(陈粮)向大米加工企业供应原料谷物,可以提升产品质量。为培育包括传统酒在内、成长性较高的领域,农林畜产食品部计划根据大米加工企业的需求,按品种和地区实行定制化供应,并在供应数量上予以优先安排。
供需调节用稻谷项目将从下个月开始全面启动。有意参与的农户可在2月至5月期间向所属乡、面、洞提交供需调节用稻谷申请书,并与稻谷综合处理厂(RPC)就合同数量和参与面积等签订出货合同,完成申请。按合同数量正常向稻谷综合处理厂出货的农户,将在年内从地方自治团体获得直接支付金,并从稻谷综合处理厂领取加工用米出货款。政府计划赋予今年参与的农户在明年继续参与供需调节用稻谷项目的优先权。
Byeon Sangmun农林畜产食品部粮食政策官表示:“供需调节用稻谷是一项能够同时实现稳定大米供需、稳定农户收入和培育大米加工产业三项目标的政策”,“由于是今年首次实施的制度,希望能够顺利落地,恳请农户和稻谷综合处理厂给予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