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州非法填埋废弃物长达10年…石材业者被捕拘留

济州自治警察“关掉监控实施犯罪”
“一旦开始侦查就与共犯事先串供”
济州特别自治道自治警察团正在现场确认在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材和石材废水处理污泥被非法填埋近10年的情况。 济州特别自治道自治警察团提供

济州特别自治道自治警察团正在现场确认在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材和石材废水处理污泥被非法填埋近10年的情况。 济州特别自治道自治警察团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济州特别自治道自治警察团以涉嫌在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材和石材废水处理污泥近10年间被非法填埋为由,逮捕了70多岁的石制品制造企业代表A某。另计划对参与犯罪的员工B、C某、挖掘机司机D某、骨料开采企业代表E某及其员工F某以不拘留状态移送检方。


A某被指自2016年4月起至2025年4月止,在其经营的营业场地用地内非法填埋900余吨废弃物。另经查明,在类似期间,他还将1.5万余吨废弃物委托给未取得废弃物再利用许可的骨料开采企业处理。


调查结果显示,A某向主管机关申报称,将对营业场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自行处理”。若自行处理废石材和石材废水处理污泥,可作为已取得许可的建筑·土木工程工地的填土材料或基层辅助材料、填埋设施覆土材料进行再利用。但事实表明,A某并未履行这些程序,而是进行了非法处置。


在侦查初期,包括A某在内的员工、挖掘机司机、无许可废弃物再利用业者等相关嫌疑人全盘否认犯罪事实,甚至拒绝现场开挖调查。


A某辩称,交给无许可再利用业者的废石材属于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因此并非废弃物,只是为从骨料开采企业低价购入原石而无偿提供给对方而已。


然而,自治警察团执行扣押、搜查和鉴定令并对获取的证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嫌疑人的谎言全部败露。警方确认,他们事先就知悉犯罪事实,并在警方开始调查后预先统一口径作证,甚至企图毁灭证据。


A某将体积大、数量多的废石材送往骨料开采企业处理,而连该企业都不愿接收的石材废水处理污泥则就地埋在营业场所内。他下达指示时,还要求员工和挖掘机司机关闭安装在营业场所的闭路电视监控(CCTV)后再进行作业,并在负责废弃物工作的公务员上门检查时,把石材加工品堆放在主要填埋废弃物的位置上,以此逃避查处。


在警方展开调查后,A某指示员工和挖掘机司机作出虚假陈述,试图通过互相串供称废石材早已运往多年前停业的企业,从而干扰侦查。扣押搜查之后,他甚至试图把全部责任推卸给因关系不睦而离职的员工。


此外,犯罪发生地点属于依据《济州特别法》划定的“地下水资源保全2等级”区域,如长期填埋石材废水处理污泥,在雨水渗透作用下极有可能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


尽管如此,A某在侦查过程中仍坚持称,废石材及石材废水处理污泥只是对人体完全无害的石粉。


自治警察团认为,A某在10余年间从未对废弃物进行合法处理,由此获得的犯罪收益估计约为2.5亿韩元。



刑政道自治警察团搜查科长表示:“对于破坏洁净济州环境的环境犯罪,将严肃应对,使其受到与责任相符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