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绝“关我进拘留室”要求后企图杀警的40多岁男子

夫妻吵架后跑到派出所自请收押被拒 持刀袭警被控未遂杀人等罪 二审仍判刑2年6个月

一名四十多岁男子在与妻子争吵后前往警察派出所,要求将自己关进拘留室,遭拒后企图杀害警察,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18日,首尔高等法院春川审判部刑事第1部(审判长 Kim Hyeongjin)表示,以杀人未遂和特殊妨害公务致伤罪起诉的A某(48岁),在二审中被判处与一审相同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图片与正文具体内容无关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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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控于今年3月5日晚在江原道一派出所内,挥舞凶器刺向警员B的颈部,致其手部受伤,因此被移送审判。


案发当日,A某在家中醉酒,与妻子发生口角,因女儿以家庭暴力为由拨打112报警,被赶到的警察将其与家人分开。对此大为恼火的A某又亲自拨打112电话,要求“自己气得难以控制,请把我关进拘留室”。此后情绪仍未平复的他前往派出所,自称“可能会发生不好的事”,再次要求将自己关进拘留室。但在警方拒绝后,A某便持凶器向警察行凶。


一审法院指出,“如果凶器刺穿被害人的颈部,或者包括被害人在内的派出所警员未能当场制伏被告,极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而对A某判处实刑。对此,A某以“刑期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重新审视A某主张的二审法院认为,“综合考虑犯罪经过及计划程度、作案对象和地点、作案手法等因素,不能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而不当”,遂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