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郡受理水稻经营稳定对策补助申请

面向2023年新种水稻农户及登记水稻经营体农家

全罗南道和顺郡于9日表示,正在以2023年新开始种植水稻的农户或新办理水稻经营体登记的农家为对象,自11月1日至12月1日通过到各邑面事务所现场申请的方式,受理水稻经营稳定对策费申请。


水稻经营稳定对策费支援项目是为在大米市场开放和频繁灾害发生等背景下,保障困难水稻种植农户的收入稳定而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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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是向在当年度基准下,持续在全罗南道内有住所,并在道内农地直接种植水稻生产大米的农户、登记为农业经营体的主体,且实际确认有水稻种植的地块发放的收入补偿直接支付金。


原则上按照每个农家最多2公顷为限,根据经营规模差别化发放。


对2023年未种植水稻而参与水田改种其他作物支援项目的农地,以及签订水稻种植面积缩减协议的农地,将作为例外对象予以支援。但公务员或农业以外综合所得年收入在3700万韩元以上者,以及水稻种植面积不足0.1公顷(300坪)的农家被排除在支援对象之外。


此前是以水稻经营体登记信息为基础,调查是否实际种植水稻,进而决定发放对象。


自今年起,因水稻经营体登记信息根据强化后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无法共享,项目指引变更为以2022年农业经营体登记名单为基准,经由农业食品部验证,筛选出水稻种植农家的方式。


因此,2023年新开始种植水稻,或新办理经营体登记的农家,必须通过到所属邑面事务所现场申请,填写申请书及耕作事实确认书,方可被选定为今年的发放对象。


今后将在完成申请受理及发放条件核实后,计划于年末发放水稻经营稳定对策费。


郡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这是为在大米市场开放和频繁灾害发生等情况下,保障困难水稻种植农户收入稳定而推进的项目,我们将与各邑面紧密协作,努力确保项目推进不出现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