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1256只犬猫的六旬男子被判最高刑3年

应托“帮忙处理”后带走活活饿死
法院依动物保护法判处法定最高刑3年

以每只1万韩元的处理费为代价,活活饿死1256只犬猫的废品收购站老板A某(67岁),在二审中同样被判处动物虐待相关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19日,水原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1-3合议部(审判长 Lee Jun-gyu)以违反《动物保护法》等罪名被拘捕起诉的A某提起上诉一案,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


23日下午,在国际小狗日之际,首尔光化门广场,韩国动物保护联合相关人士等人就杨平约1000只狗饿死事件谴责责任人,并举行记者会,敦促关闭幼犬繁殖场。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23日下午,在国际小狗日之际,首尔光化门广场,韩国动物保护联合相关人士等人就杨平约1000只狗饿死事件谴责责任人,并举行记者会,敦促关闭幼犬繁殖场。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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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2月至去年3月,农场主等32人从自己繁殖的伴侣动物中,挑选出因年龄增大而被认为商品价值下降的个体,交给A某,共计犬1243只、猫13只,总计1256只。经调查,其中7人未取得动物生产业许可就经营犬只养殖场。


在仁川市、京畿道、江原道等地经营犬只养殖场的相关人员,将商品价值较高的动物拿到拍卖场出售,而将包括老年犬在内的700余只交给A某,并按每只1万韩元支付处理费用。


被交给A某的犬只被装载在密闭的冷冻厢式货车中,运往位于京畿道杨平郡龙门里的A某废品收购站。结果显示,大部分犬只在运往废品站途中已经死亡。


根据《动物保护法》,实施动物虐待行为者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动物权益团体Care还以共同正犯身份起诉了本案的施虐者以及将狗遗弃给施虐者的繁殖场场主。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动物权益团体Care还以共同正犯身份起诉了本案的施虐者以及将狗遗弃给施虐者的繁殖场场主。 [图片来源=联合新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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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一审法院在对A某判处法定最高刑3年有期徒刑时表示:“被告从繁殖农场收集因商品性下降而被遗弃的动物,不提供饲料和饮水,致其死亡。综合考虑虐待行为的内容及程度、个体数量以及受害动物的痛苦程度,被告的罪责极为重大”,并以此说明量刑理由。


对此,A某以刑罚过重、不当为由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的判断与一审相同。


二审合议庭指出:“本案犯罪是因被告轻视动物生命而引发。从《动物保护法》保护动物生命和保障安全等立法目的来看,即便考虑到被告因生活困难而犯罪的情节,以及向被告出售动物的养殖场的责任,也不能认为原审刑罚过重而不当。”


另一方面,去年3月,110个动物团体等的相关人士共100余人聚集,呼吁禁止引发本案的伴侣动物买卖,并废除繁殖场和犬只养殖场。



动物权益团体Care也就本案将虐待者及向虐待者遗弃犬只的繁殖农场主作为共同正犯进行举报。Care方面评价称:“这一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动物屠杀事件被判处大韩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最高刑,是再理所当然不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