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外监法实施后罚款持续增加…5年累计667亿韩元

据确认,自新外部审计法(外部审计法修正案)实施以来,最近5年间因会计监察结果而被处以的罚金总额呈现增加趋势。


新外监法实施后罚款持续增加…5年累计667亿韩元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金融监督院23日消息,从2019年1月至2023年3月的最近5年间,根据会计调查与监察结果,共对92家机构处以合计约666.5亿韩元的罚金。其中,依据资本市场法处以的罚金为约462.2亿韩元,占比69.3%。该罚金自2019年的约51.6亿韩元增至2020年的约93.6亿韩元,2021年记录约193.4亿韩元,去年则进一步增加至约290.3亿韩元。


按被处罚对象区分,对公司的罚金为约567.8亿韩元,占85.2%;公司相关人员为约58.5亿韩元(8.8%);会计师为约40.1亿韩元(6.0%)。


同期被处以的罚金中,依据外部审计法处以的罚金为约204.3亿韩元,占30.7%。2019年尚无罚金处置案例,但从2020年的约19.7亿韩元增至2021年的约33.2亿韩元,去年则激增至约123.5亿韩元。


依据外部审计法处以罚金,是从对2018年11月之后编制的财务报表开始才成为可能,自2020年7月首次处以罚金以来,按年度统计的罚金总额呈上升趋势。今年一季度约为27.9亿韩元。


按对象来看,对公司的罚金最多,为约126.5亿韩元(61.9%);公司相关人员为约55.4亿韩元(27.1%);会计师为约22.4亿韩元(11.0%)。


若违反会计处理准则编制并披露财务报表,可依据资本市场法及外部审计法,对公司等处以金钱制裁形式的罚金。对于资本市场法而言,当在证券申报书及业务报告等文件中披露了违反会计处理准则的财务报表时,将被处以罚金。


此外,随着新外部审计法的实施,也可以对违反会计处理准则或会计审计准则的公司及会计师处以罚金。被处罚对象包括所有需要接受外部审计的公司及违法行为相关人员。罚金金额方面,公司为其违反会计处理准则金额的20%;董事等公司相关人员为报酬等金钱性补偿金额的5倍以内;会计师为审计报酬的5倍以内。罚金的计算标准为,仅将超过依据资本市场法违规行为所计算罚金金额的部分,作为依据外部审计法处以的罚金。


金融监督院就依据外部审计法处以罚金的效果评价称,对于公司而言,因违反会计处理准则而受到金钱制裁的对象从必须提交业务报告的法人扩大至包括非上市公司在内,导致被处罚对象及罚金金额大幅增加。



金融监督院还认为,随着罚金处置对象扩大至会计师、任职员工等所有与会计舞弊相关人员,被处以罚金的公司相关人员大幅增加;对于会计师而言,大部分罚金金额超过其审计报酬,因此罚金制度已经作为对疏忽审计程序的具有实效性的金钱制裁手段而得以确立。